教师招考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每日定期发布教师招牌资讯
查看: 648|回复: 0

福建厦门理工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简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6 13: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教师招考二维码
厦门理工学院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创立于1981年,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现有20个系(院),56个本科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8950余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11人,硕博士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8%。学校根植厦门,服务海西,面向全国,正逐步成长为一所区位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师资结构优化、学生素质出众、办学效益显著、发展后劲十足、影响力和知名度快速提升的新型大学。

     学校位于东南沿海著名的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厦门。学校现有集美、思明和厦软三个校区,占地1300余亩,建筑面积39万平米。集美校区、厦软校区位于集美文教区;思明校区依山傍海,恬静雅致。

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是科技部全国首批、省内惟一的“创新工程师”人才培养基地,2011年10月获批为“服务国家特别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土木与建筑工程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环境工程系、数理系、商学系、管理科学系、外语系、设计艺术系、文化传播系、人文社科系、软件学院、数字创意学院、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 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20个系(部、院)。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创新平台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在福建省高校率先且唯一设置的专业(方向)达18个。自2007年开始,科研项目的级别、数量、经费总额连续4年位居省内同类高校首位。2010年科技经费3686万,其中产学研重大平台项目和企业委托项目占63%;2011年获国家自科基金12项。

     学校的快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连续两届获“省级文明学校”;获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誉为“地方经济的人才摇篮”,“全国10所改名最成功的大学”,“全国10所进步最快的大学”,“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校之一”。2011年,在福建省高校内涵建设评价指标汇总表中,各项指标均位居前列甚至首位。

    在新的发展阶段,全校师生以清新的面貌、特色的校风、开拓创新的精神抢抓机遇,坚持“开放则生、改革则活、创新则强、兼容则和”办学理念,力争建设为“特色、精致、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的理工科大学”。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硕博士研究生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各类人才

三、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6月30日

报名方法:通过厦门理工学院人事处网上招聘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2-6291553  传真:0592-6291223

E-mail: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 笔试由各系部根据岗位专业需求确定专业考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 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具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免笔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符合简化程序招聘人员除外)。

   3. 加分规定

(1)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10分。

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2012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2) 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4)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试、面试加分优惠。

    (二)面试:

(1)系部试讲:由所应聘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30-50分钟的专业课试讲考核,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厦门生源,参加系部试讲加10分。

(2)学院面试:学校面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面试包含英语口试,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系部试讲、学院面试成绩分别乘以30%、30%和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系部试讲、学院面试成绩分别乘以60%、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四)心理测评:

上述人员中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需到市人才评鉴中心进行心理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学校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2.体检。进入体检考核人员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市属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教育局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一律纳入合同管理。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2.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5.岗 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6.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含XX条件。

    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

7.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8.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届毕业生。

9.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10.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0年6月3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11.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3.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1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及本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15.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同时具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

    16.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7.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18.受聘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19.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2012年3月21日


高通过率教师招考教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教师招考微信公众号

教师招考论坛 ( 闽ICP备14015709号 )

GMT+8, 2024-5-17 13:59 , Processed in 0.102766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0590EDU管理团队 X3.4

© 2001-2020 教师招考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