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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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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11: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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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原则;
3.编制、岗位、需求相统一原则;
4.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格修养。勤奋务实,敏而好学,乐于奉献,有事业心、责任感。
(二)知识能力条件
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储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1.教学科研与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1)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读书期间无补考、重考或重修;
(2)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有良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技巧和教学效果;
(3)对本专业学术前沿动态有较准确的把握,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和一定的学术成就,学术潜力较大。
2.政治辅导员岗位
(1)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较高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计算机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等级。
(2)读书期间无补考、重考或重修。报到前硕士研究生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统考四级并获证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公外英语六级考试或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通过硕士学位英语考试;本科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统考四级并获证书,非英语专业本科须通过公外英语四级或笔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应聘时须提交最后毕业学校研究生处(院)或教务处加盖鲜章的成绩单。
(3)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且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三助”经历。
(三)身体条件
新进教师应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通过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格(见附件三)并提交简历。
2.同时在学校人事处和二级用人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报名为有效(cqnursc@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二)报名时间
1.教学科研岗中的教授、副教授、博士:即日起至2012年11月底;
2.教学科研岗中的硕士学位以下人员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第一轮报名期)
2.政治辅导员:即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止。
四、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
1.教学科研岗位
(1)正高、副高、博士:根据报名情况,各二级用人单位初定后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报人事处组织考核;
(2)硕士、本科: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每一个岗位指标比例至少达到4:1时可安排考核,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考核。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进人岗位指标比例至少达到4:1后可安排考核,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组织考核。
3.政治辅导员岗位
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1.教学科研岗
(1)新进正高、副高和博士,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各学院参与考核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
考核方式:面试、讲课和学术答辩等。
(2)新进硕士、本科生,每个岗位必须有至少4个符合资格要求人员时可组织考核,由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各学院参与考核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教务处和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笔试、面试、讲课等,以综合得分高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初步人员,再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选。
(3)新进正高和博士,需填写《拟新进正高、博士情况表》;新进硕士,需填写《拟新进硕士研究生情况表》;新进其他人员,需填写《拟新进人员情况表》。填写时必须将科研成果名称、刊物级别、发表时间、合作人数、作者排名等基本情况填写清楚。各学院须对新进教师的科研成果和相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
2.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岗
(1)分专业进行,每一个岗位必须有4个以上符合资格要求人员报名时可组织考核。
(2)由各单位所成立的考核小组成员、人事处、教务处和校专家考核库成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其进行知识、技能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笔试、面试、试做、实验等。以考核得分数高低按1:2比例确定初步人员,再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
3.政治辅导员岗
1.笔试: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名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按得分的高低排序,按进人计划的数倍确定面试人员数。
2.面试:由二级用人单位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开展面试。
3.入围:学校综合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初步人员并公开结果。
4.拟聘:结果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初步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要求,结合本行业和岗位需求执行。
六、政审考核
学校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政审考核。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聘用岗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师范大学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教学科研岗)
2.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其他专业技术岗)
3.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辅导员岗)
4.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
5.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应聘表(教学科研岗)
6.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应聘表(其他专业技术岗)
7.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应聘表(辅导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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