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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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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09: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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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身体健康,积极报名应征服兵役,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淄川区生源或淄川区常住户口(2011年8月1日前迁入,不含淄川区驻地高校大学生集体户口),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淄川区以外的淄博市内生源2009、2010、2011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限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招聘岗位)
(三)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项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
(四)2011年7月31日前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2009年、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根据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发〔2011〕12号)文件要求,应聘人员中,专科学历23周岁以下、本科学历24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的2011年男性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兵役登记或网上预征报名。尚未参加兵役登记或网上预征报名的,请于8月12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进行补充登记,并由区县征兵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已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应聘。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10日。
查询时间:2011年8月10日—11日。
缴费时间:2011年8月10日—12日。
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材料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8月17日—1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本人于8月12日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或扶贫办(或者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出具由省人社(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至其它招聘岗位(专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符合应征服兵役的应聘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应征服兵役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或“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查询。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一:学科专业知识(100分)。
科目二:公共课(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教
育基本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三科)占80%。
2、笔试时间:8月19日
上午8:00—9:30科目一:学科专业知识
上午10:30—12:00科目二:公共课
3、笔试地点:淄川实验中学
4、计分办法:按科目一和科目二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公布。
6、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予以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6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8月12日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育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语言表达、教学基本功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说课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课题。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的比例(应聘音体美幼儿教育专业的,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5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详见“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时,依面试中“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说课”成绩也相同时,依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上述两项成绩都相同,则采取加试说课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淄川教体信息网”(www.zcjt.net)公布。
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
不按时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淄川教体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根据招聘计划,相同岗位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选择单位,招聘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第一线”的原则进行,新聘用人员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未按规定要求到安置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专业)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检查
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川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82275(区人社局)5180349(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5181264(区监察局)

附件:
        [2011年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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