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8名,其中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1名,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2名,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2名,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3名(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年龄等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含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报考不限年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组织。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岗位报名地点:昆明市永安路37号副楼310室。 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岗位报名地点: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主楼三楼312室。 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岗位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怡云路5号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3楼综合科。 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岗位报名地点: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闸口路67号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3楼309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请他人持相关材料代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职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相关资历、证件等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笔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3:1才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相应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分别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和报名点进行公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若在面试当天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或者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5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及报名点公示。 (四)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和其他资格要求等方面问题的审查。如果第一名自动放弃,则第二名进入考察,以此类推。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及报名点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试用期满,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3515543。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电话:0871-63515604;云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电话:0871-63333214;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电话:0871-64316962;云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电话:0871-65121667。 附件: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证明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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